友能力,他上至教导处主任称兄道弟,下至保卫科保卫成为狐朋狗友,每天学校外面到处逛,后来这件事被人捅破了,爷爷奶奶一气之下不再让七伯念书,让他当兵去了。那晓得在兵营他的交友能力丝毫不减,竟然到最后他们连的连长都和他是一对好基友,好朋友,经常利用权力放他出行,减轻他的军事劳动。
这样一个神一般的七伯,在程轩见到他的第一瞬间果然如此。
七伯是站在门口很有诚意的迎接着程轩的。他看到程轩的时候是很不顾形象的哈了好多好多牛逼。什么说“哇塞,见到你我简直一见如故啊,你像我的一个朋友,嗯?反正是小学很好的朋友。”“程轩你知道吗,我看你和我真的很投缘,不如你别喊我七伯,喊我一声大哥,以后我罩着你”……正因为七伯这么真诚豪爽奔放的原因,所以他的朋友很多,很多人也就都喜欢他。
待程轩进入他的家的时候,“当当当当”。七伯很有心意的给家布置了一遍,其中有个亮腾腾的用着荧光笔写出的“欢迎程轩”四个字很让程轩感动。这或许就是因为七伯最与众不同之处了吧。他是真有诚心的去对待每一个人,纵归他的嘴巴上哈着牛逼说那不是因为你。可是那闪烁着“欢迎程轩”四个光辉大字的白板,却出卖了他,却显示了他的真心。
经过了今天一天的啊拜访,程轩突然觉得这一切都值得,林家的祖宗真有方法,让他能在短短的一天内就能感受到这个家的温暖,去渐渐的,融入这个家庭。
躺在了浴缸中不想动弹的程轩不时的受到了林子晨的骚扰。
“够了啦,你的脚还没有好,不能下水,小心点!”
“我们什么时候,那个?”林子晨转了转自己的手指头。
“不用了啦,今天感觉自己像是散架了一样跑了那么多亲戚家,而且每个人家都有着不同的生活方式,很是奇妙,而且亲戚们都好热情,感觉自己就像是融进来这个大家庭一样,好棒。”
“那是因为你的人好啊,人家才会那么友善的对你,不是吗?”
“你也会说我好啊!”程轩勾着林子晨的脖子,用自己的额头顶着他。
“是啊!”林子晨笑笑,“对了,告诉我,今天你怎么哭了在二伯家?”
“秘密!”程轩有些心痛的嘴上却带着笑的说道。
“嗯嗯,既然是秘密我就不问了!”但是有句古话说得好,心有灵犀一点通。所以说,林子晨是很清楚当时程轩内心的想法的。那么爱他,那么他就用自己的残生变得更加有光芒,去温暖程轩一生的心房。
作者有话要说: 哎,真的不太希望他们会生死相隔啊。惆怅。
☆、孩子
在这个大府邸待了没有多长时间,林子晨便告诉他他们可以走了。
走,自然是程轩一直渴望的,毕竟待在这里,每天过得实在是太拘束了。当他和林子晨告别了爷爷奶奶后他们便搬回了属于他们自己的家,林子晨的一处小小的别墅。虽然说小,但是却不拘束,因为这是他们的家,他们想干什么就能够干什么。程轩活动了好久没有活动的筋骨。在那个大宅子待着,吃有人伺候着,穿有人伺候着,不用自己扫地,不用自己做家务反而让程轩觉得无聊了起来。此时他回到了他和林子晨的家,第一件事就是自作主张的打扫着家里,在他和林子晨的共同努力下他们终于将家里打扫完毕并且换上了新被褥。
他们早上八点回来的,此时打扫完成后已经过了十二点了。程轩肯定不会和林子晨一起出去吃饭的啊。于是,他想到了自己做饭的好点子。虽然说以前的他不会做饭,可是开了回光餐厅那么久,他或多或少的也学到了一些菜品的做法,虽然大多都是西餐为主。
林子晨当然更加喜欢自己“老婆”亲手炮制的午餐啊。于是在林子晨满心的期待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中,程轩便系起了围裙,俨然一副“家庭主妇”的样子。
林子晨不时偷偷看着厨房里面的程轩,想笑。这才是作为他“老婆”的样子嘛。
程轩的手有些笨拙,切菜有点慢,他准备做上他最拿手的四菜一汤,让林子晨好好感受一下自己的厨艺。(西红柿炒鸡蛋,炒青菜,辣味鸡杂,清蒸鲫鱼以及紫菜汤。)
可是,做第一道菜的时候,程轩就有点手拙了。由于西红柿有点滑,所以他不小心一下子切到了自己的手,虽然说没有弄破,可是那刺激的感觉仍让程轩一阵的触目惊心。于是接下来的刀功他都放的十分的慢,以至于过去了一个小时了,这么简单的几样菜程轩还没有烧好。
“快点啦,饿死我了!”林子晨二郎腿翘在茶几上,故意催促着。
“别急,哪有那么快!”程轩罢罢手,随后终于将紫菜汤打好,准备开饭了。可是当他看到电饭煲的时候,他突然愣住了:“哦no,饭搞忘记煮了,鲫鱼还在里面,还是生的呢!”
听到了程轩的抱怨声,林子晨无奈的摇摇头,把脚从茶几上放了下来,走到了他的面前:“那我先尝尝你做好的菜!”
“嗯嗯,那好吧!”程轩有些期待的揪着围裙,等待林子晨的评价。
林子晨将筷子伸进了色香味俱全的西红柿炒鸡蛋中,夹起了一块鸡蛋尝了起来:“嗯?还不错哦!”林子晨先是很认真的皱了皱眉,随后觉得这西红柿炒鸡蛋味道还不错,于是他评价的举起了大拇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