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初做饭的特点是速度快,味道香,然后所有的菜分为两个味觉系列——蔬菜清淡可口,肉类又香又辣,典型的“一招鲜,吃遍天”。李其放懒得收拾饭菜的时候,倒也很受用他的流水线菜品。陈初这两天为了犒劳李其放的大脑,换着法子尝试新菜,把全新的菜式也做成一个味道。
李其放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左右忙活。身上是一件薄毛衣,一条牛仔裤,还系着一个格子围裙。袖子挽到肘上,手臂的线条细长而结实。他从锅里倒出来一盆红烧排骨,转身去洗锅,倒油,几刀切了青菜丢进去。一连串的动作细致而自然,流水一样。李其放头靠在门框上,似乎是油烟呛到眼睛,忽然觉得热热的。
“出去吃去,继续想啊。”陈初把一盆排骨推到他面前,笑着赶他。李其放接了菜盆摆到一边桌子上,拉着他出来,伸手解他围裙。“干吗干吗?”陈初一边躲,一边问他。李其放抬头找了面干净的墙,过去按着他站好。“我想到了。”
那个突如其来的灵感就是tuō_guāng陈初的衣服,让他赤条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