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东西应该很受欢迎。写了三四章后,决定把文贴上去,于是开始思索这故事要叫什么名字。跟[在你身边]一样,[我们之间到底有没有爱]也是自然浮现出来的感觉。最夸张的是直到二三十章后,才帮霸王、底迪取名字。不是我故意拖,因为我都是靠灵感大神来决定重要关键的内容,不勉强自己硬挤出东西。
最初我只想写个十几章、六七万字把故事了结,但回应实在太好了,加上我自己也欲罢不能,所以就….,我想差不多二三十万字吧。
其实,冯铭圣的个性就是大叔的个性,但是吸引力天差地远。
6.从明天开始,我就可以回头去写两年前写了几万字的小说,风格偏向[在你身边]也是第三人称。自从碰我们之间这故事,就没再写半个字。接下来的日子,我还是会偶尔写写番外,希望能一个月出一篇番外。
7.有人跟我要我写的故事的电子档,对不起,我只要把文贴上去后,就会将计算机中的档案删除,有的会存在部落格里。也有不少人鼓励大叔出书。其实,最早写在你身边时,是有想出书的。打听之下,大概赚不到什么钱,所以就暂不考虑了。把文贴上来娱乐大家,不是更棒吗?也有人礼貌地问大叔可否复制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