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她湿濡的脸贴到我脸,在我耳边动情地轻唤:阿强哥。
我放心地依靠在她怀里,感觉到我冰凉的身体在她怀中渐渐回暖,身体里的痛楚,也慢慢消退,我扳起她的脸,看见她一脸的泪痕,替她拭去泪痕说:媳妇,这大夜的,你跑这么远做甚?
阿娇紧紧抱着我说:担心你。
听到她这三个字,我很开心,感觉心一下子不小心浸到了蜜里。一直以为阿娇是无忧无虑的,无忧无虑到没心没肺的地步,她从来也没有担心过我。却原来她终于知道担心我了,我的小媳妇真的长大了。
作者有话要说:f=3;本人严正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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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第三十九章:三日为期
第三十九章:三日为期
作者:天际驱驰
我反手抱着她说:咱们回去喝酒吧。
阿娇却搂着我不放,头埋在我怀里哭,把泪水和鼻涕蹭到我胸前:阿强哥,我现在才知道,你是待我最好的!
我笑道:媳妇,你真没良心,我一直都对你很好啊,怎么你现在才知道?
阿娇抽抽噎噎道:他们跟我说,帮主叫你选谁去抵命,你想都没想就选了自己。阿强哥,这世上你待我最好,不管我做什么事,你都不骂我,什么事都顺着我的心意,比奶奶对我都好!从今往后,我也要对你好好的。
阿娇象个情窦初开的孩子,说着那些孩子气的情话,我听着既感动又喜欢。我忽然明白,我是爱她的。或许,刚开始的时候,我只把她当做我的责任,可当我在益州,在她失血濒死,我与她踩上比翼双飞阵,我的血流进她的身体时,我第一次在这个世界有了踏实的感觉。我不再是穿越而来轻飘飘浮在半空,难以溶入这个时空的一缕孤魂。是阿娇给我荒漠一样干涸的心灵注入了亲情和温暖,让我尝到了幸福的滋味。这些年,我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她,宠溺着她,爱惜着她,纵容着她,不是因为责任,是因为我爱她。因为我爱她,她才能成为那根无尽痛楚中的救命稻草。
我说:媳妇,有话咱回家说,别在路上哭,要是给旁人看见了,还当我欺负你了。
就是你欺负我了!
媳妇,别闹了,咱先回家,我让你欺负回来。阿娇把头埋在我怀里,死也不肯抬起来,我只好把她抱回了家。先前我已经痛得精疲力尽,后来虽然不痛了,但仍然手脚酸软,浑身疲累得快散架了,还要把她抱回家,这一路走得真是辛苦。
其实,我很愿意把阿娇抱回去,也许似这等软玉温香抱满怀的机会,我已经不会再有了。
阿娇虽然在某些方面有点后知后觉,但她却是个无可挑剔的好媳妇,家务,女红,厨艺都很不错,她给予我的家,是真正温暖的家,有家的温度和家的味道。我真想不通,我以前哪根筋不对了?为什么一直不想要个宝宝?还一直坚持着搞避孕!?
一大夜没吃东西,我还真饿了。吃着阿娇烧出来的菜,喝着青州打来的酒,对着温柔如水的妻子,迎上她含情脉脉的眉眼,我实在把持不定,心头情欲大盛,一把搂过阿娇,把我嘴里含着的一小口醉蝶酿度到她嘴里,我的舌在她的唇舌间辗转索求,我含混地说:阿娇,我想要个孩子,女孩子,象你一样漂亮的。
阿娇无限娇憨地回应我:嗯!
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三天的时间,我除了尽量去完成我妈交待给我的各种破坏活动外,剩下的时间,全跟阿娇恩爱**,绸缪缱绻,我希望还得及留下阿强的血脉和我的子嗣。其实,我很清楚,做爱的次数,或者更准确的表达应该是射在里面的次数,跟能否成功受孕,关系甚微。受孕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各种条件齐齐到位才有可能,可我已经没有时间了,我不过是尽人事而安天命罢了。
以前还担心,我一旦有了子嗣,会不会暴毙?现在看来,这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因我根本看不到我的宝宝出世。
我忽然想要一个孩子,不光是因为我妈和她的族人想要我的孩子,更因为,我想给阿娇留下我们的孩子,我不想她在我走后,一无所有,孤苦伶仃。
三天的时间,真是太短了,很多想做的事,来不及做,想说的话,未曾说出口。
在阿娇睡下以后,我不眠不休,写了一本书,把我穿越前的一些知识和在这个世界能用得上的知识和东西都记下来,希望我的孩子长大了能带着她的族人成为这世界最强大的一群人。我给这本书取名叫《金手指》。我托人把书捎给了阿丹,告诉他,如果我有孩子,就等孩子成人了给她;如果我没有孩子,这书就是阿丹的。
第三天,我吩咐人给阿娇带来一个她奶奶的口信,说她奶奶病了,想她回去看看。
黄昏中,我亲自把阿娇送到楚天都城门口,看着她踏上回瓦当镇的路。
阿娇很担忧善心婆婆的病情:奶奶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总是喜欢一个人操劳!她这么急的叫我回去,是不是病得很重啊?她好象忽然间就成熟了,懂得去关心别人了。换了以前,她说不出这样的话。可我宁愿她还是那个无忧无虑到没心没肺的阿娇,这样,在我走后,她就可以不那么痛。
我轻抚着阿娇的秀发笑道: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