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明凌慢慢吸了一口气,再开口,语气已经是平时的柔软:“哥,不要在意这些有的没的,我只要和你在一起,才不在乎别人怎么想。”
他重新握住我的手,放到嘴巴旁边“哈”了一口气热气,看着我,一脸随意地说道:“之前你被那个梁坤威胁的时候,我就跟你讲,我一点不害怕别人知道我喜欢你,哥,不论是粉丝,还是以前的队友,我都不在乎,我只在乎你。”“所以,不要再推开我,哪怕在万人瞩目的领奖台。”
我望着顾明凌的眼睛,夜幕下,那双眼睛就像充满信任和希望的神秘星辰,在黑暗中散发着温柔的光亮,让人莫名安心。
我点点头,然后说道:“走吧。”
顾明凌自然而然地把我的手塞进自己的羽绒服口袋,这一次,我没有抽出来。
也许顾明凌说的对,他一点都不害怕别人知道我们的关系,杞人忧天的,从来只有我一个。
既然顾明凌丝毫不在乎别人的看法,那么,我也应该坦然一些。
我们并没有做错什么,只是喜欢上了自己的同性。
而喜欢,又是一种奇妙的情绪,那种忽近忽远的甜蜜喜悦,并不会因为自己的忽视,就变淡变弱。
世界上,有三样事情是无法掩饰的,贫穷,咳嗽,和爱。
既然无法掩饰,那么我们能做的,就是在可以相爱的时候,尽情相爱,不辜负,不自责。然后,在每一个可以看到对方的日子,握紧对方的手,再也不松开。
雪花慢慢飘落,在我们身后,路灯下,是一串昏黄的脚印,映着这个冬夜,像我心中的爱情的证明。
第214章 棉被
周末我和顾明凌在家宅了两天,天气冷,我们都不想出门。
顾明凌靠在床上,我靠在他怀里,外面下着雪花,我和顾明凌盖着被子,被子是鸭绒的,嗅一嗅,有好闻的栀子香。
从搬进来的那天起,我就把所有过冬的衣物洗了一遍,自然包括套在棉被外面的小黄鸭被套。
这个被套是我要来a大上大学的时候,给顾明凌买的,一开始他还很嫌弃,后来也就慢慢习惯了。
我看着棉被外面的被套,因为年代太过久远,已经有些掉色,不再是从前鲜艳的鹅黄,而是变成了淡淡的黄白。
看着掉色的被套,我这才意识到从我离开家上大学到现在已经整整十年了,不知不觉,我和顾明凌已经互相陪伴了对方这么久,这十年来,我们之间有担心,有思念,更多的是,是对彼此的信任和依赖,那些在时光里离散的失去的,都没有顾明凌重要,只要有他在,我就不是孤身一人。
我蹭蹭他的肩窝,然后仰起脸看着他英挺的侧脸。
如果可以,我想这样一直看着他,陪着他,即使他再也无法回到巅峰,我也愿意用尽自己的力气给他最好的生活。
顾明凌一只手搂着我,另一只手拿着一本《三个火枪手》的英文版小说。
注意到我看他,顾明凌开口:“哥,不要这么看我,不然,我没办法集中注意力,这小说很晦涩,你知道。”
我说了声“好的”,往下挪了挪,在被子里伸手抱住他劲瘦性感的腰肢,然后我感到顾明凌的身体微微一僵。
下一秒,被子被掀开,一只手伸进我的睡衣里,顾明凌一边在我的胸口逡巡,一边说:“不要勾引我……哥……这本书今天要看完,不然李帛要扣我日常分的,嗯……”
我麻木地看着自己胸前的手,心想:现在我们是谁在勾引谁啊。
我只是抱抱你。
顾明凌和我温存了一会儿,就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