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于锦的真实容貌似乎和她想象的有很大的出入。
在郝澄的想象中,于锦文笔fēng_liú、文字中都透着洒脱,初期的文字虽然还很稚嫩,但十分富有灵气。
这样的人性子应当是洒脱不羁的,但眼前的女子人很年轻,但看起来却似乎有些猥琐。不像文字透露出的洒脱,也不像她的本名甄敬,听起来那么正经。
她走上亭子的时候,手不自觉捏紧了几分,手心还出了汗。她犹豫片刻,开口第一句就是直白地问:“我听内子说,女君便是写《折桂记》的于锦,在下仰慕《折桂记》的笔者许久,如今听闻有幸能得见真人,心中十分雀跃激动。恕我冒昧,这是真的吗?”
在亭中等候的女子身材高挑,但人很瘦,不管是身上还是面上都没有什么肉,她的额头窄、颧骨高,兴许是因为长年以写作为生,她的皮肤有种病态的苍白,眼睛下也一片青黛之色。年纪轻轻的,眼角也长了几条细纹。
对方咧开嘴笑起来:“只是年轻时不懂事随手写的拙作罢了。”她这一笑,整个人便鲜活不少。
郝澄又讨教了对方一些写文的法子,结果对方果然十分老道经验。谈起文字写作来更是眉飞色舞,整个人都像是笼罩在一层金黄色的圣光之中,一下子从猥琐气的瘦弱文人变得高大上起来。
郝澄拿了个小本子,一遍请教一遍记下来,听对方讲得如痴如醉,连站在亭子下头看着她的江孟真都没有发现。
因为郝澄喜欢,于锦自然是被留下来小住几日。以往郝澄回来的时间比较晚,但如今郝澄升了职,她在翰林院的工作较之清闲许多,应卯的时间也比往常的要早些。
可如今她一回来,便是往于锦的住处奔,而且还时常拿着册子去请教,搞得江孟真都吃起于锦的醋来。
郝澄替他梳妆的时候,他就抱怨了一句:“若非那于锦是女子,长相也绝非你的喜好,你每天这么一回来就往她的住处赶,我非得把她轰出去不可。”
郝澄笑道:“便是她不是女子,是男子,又怎么记得夫郎这般貌美。我喜欢她的作品,也喜欢和她交谈,但这绝对和情意没有关系。”
想到先前江孟真误解方余的事情,她又哭笑不得地道:“你家妻主觉得没有任何磨镜之癖,你尽管放心便是。”
“我自然知道。”江孟真的独占欲远远的要超出旁人,郝澄自己很注意,不会让旁的男子有任何误会。至于女子,郝澄除了他之外,至少得交友吧。
他虽然不喜欢郝澄和旁人太亲近,但因为方余的事情郝澄已经生过一次气,实在是不想再为这件事情闹起来,倒也只能忍着,最多抱怨两句,面上还是要给郝澄的朋友笑脸看,这是给郝澄面子。
郝澄把玩着他的一头长发,笑吟吟道:“我保证,这个世界绝对不会有人比夫郎在我心里头份量重,你就放心吧。”
她顿了顿又道:“我这几日是在讨论我写的话本的事,先前我不是和你说过我的想法了吗,只是我有灵感,没有完整的思路。于锦前辈本来就是你请来的,咱们也没有留她住多久,我就趁着这几天把事情都问清楚,免得到时候她离开了,我又没有什么机会问。”
她们也只挽留对方留下来住三日罢了,人于锦也要写作,有自己的日子要过,在她们府上不可能久留。
江孟真应了一句,又问她:“你说的是先前那个破案的故事吗?”
郝澄点点头:“就是先前的那一个。”她的记忆力虽然好,但又没有什么空间之类的,像什么四大名著之类的,基本只看过电视剧,就记得哪些演员漂亮啊,一些比较有名的故事是可能还记得,大致的情节是不可能了。
像前世那终点很流行的抄书流虽然爽,但是不适合她,她也没有那个耻度直接把人家的作品当成自己的发表。
像现代那种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故事肯定不适合这个世界了,古代相对而言比较保守,她又是官员,其实并不适合写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所以她选择写类似《包青天》这种破案单元剧,结合上辈子看的一些破案的案列,学习那些人的表现手法。
考虑到这个世界讲究神鬼报应,她还结合了一下前世《聊斋志异》中的模式,想要写一些狐仙妖怪之类东西在里面。
为了这个,她整理了大概有一万字的大纲出来,也查阅了不少这个世界的灵异传说,这几日是在和于锦讨教这些事情,她也将自己的大纲给于锦看过了。对方很是热情地帮她修改了一些地方,还帮她指出书中几个大的漏洞。
江孟真道:“你的故事还挺有新意的,慢慢写,等到时候写出来,我让书坊给你出,可以先印刷个一万册。”
这便是江孟真的优势了,很多文人投自己的稿子到书坊,书坊不一定肯要。而自费印刷也太耗费钱财了,印出来了,也不见得能够卖的出去,只能堆在家里发霉。
郝澄亲了亲他:“能印出来我就很高兴了,不过一开始不要印太多了,到时候要是卖不出去,总不能堆在家里发霉吧。”
江孟真不以为然道:“妻主太小看书坊的本事了,莫说一万本,两万本页是卖的出去的。更何况你写的一点也不差。”
他看到的故事了,写这种题材的人很少,而且郝澄的故事虽说不够华丽,但讲故事的能力还是很好的。而且关键是想象也丰富,她又在翰林院锻炼了一段时间,写出来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