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说出来,她有一个朋友,父亲是学农的,那年内蒙因为过度捕猎狐狸导致鼠患成灾,结果她父亲的朋友的朋友去了一趟内蒙,办了个食品加工厂,专收草原鼠,加工成罐头,结果没两年草原鼠患就解了,草原鼠也从成灾成了濒危。“我有个主意。”
“什么主意?”
“吃蝗虫啊。”吴怡说道,“咱们请了好厨子,从省城开始开异食馆,专卖蝗虫、青虫,只要做得好吃,就有人吃,有人吃就有人跟风,没准啊,这虫患就解了。”
“能成吗?”
“不能成也无非是扔了百把两银子进去听了响,成了就是功德一件。”
沉思齐打了个呵欠,“好吧,明天再说,这外面睡着冷得很,二奶奶还是进屋给小生暖床吧。”他说着抱起吴怡就进了屋……
吴怡回了沈家老宅,把这事真的当成了一回事做,找了对地面熟悉的管事庄头一说,他们虽觉得这事不靠谱,可是吴怡摆明了不差钱,也不怕赔钱,有钱又不怕赔,生意当然好做,这先是孟安县的百姓,后来又是周边百姓,听说了有人收蝗虫,价格还不低,全都行动了起来,开始捕蝗。
吴怡的异食馆就开在大明府,先是有刘家的人去捧场,再有就是沉思齐的朋友等等,一来二去的,做得也确实是好吃,中国人的传统就是民以食为天,好吃什么都有人敢吃,不到两个月的工夫,这异食馆就不再是独一份了,吃虫也慢慢从酒楼成了普通百姓追捧的时尚,连直隶、山西都有人收蝗虫,可怜那蝗虫,飞都没飞起来,就成了盘中之餐,没人知道吴怡有没有解了可能的蝗灾,她本来打算是把钱打了水漂也无所谓,竟然赚了钱。
沉思齐本来把异食馆当成吴怡突发奇想闲闷无聊想出来的事,也没真觉得能做成什么事,关于直隶、山东、山西可能有旱情的事,他早早的写信回了京,吴宪虽说是在家丁忧,官场上听吴宪话的人却不知道有多少,早有人奏报到了洪宣帝那里,朝廷也早早的筹了两湖,两广的粮食备荒,这一场荒年,就这么慢悠悠的渡了过去,虽也有百姓破产,却终究未成大灾。
就在这一年的中秋,从京里来了个熟人——曹淳奉着母亲,回乡修坟,回程到了沈家。
作者有话要说:
古人吃蝗虫早有历史,只不过都是在灾后吃蝗虫,吴怡这也算是新型的生物防灾了。
164、恩怨两清 沈晏的成长
如果不是曹淳奉母亲回乡,他连沈家的大门都进不去,无论是沉思齐还是吴怡,都不想跟他有过多的牵扯,就算是为了大局,为了太子,为了冯家,为了整个局中站在太子一边的能得到最大的利益,必须有人去出卖沉思齐,这个人也不能是曹淳。
无论是沈家还是吴家,都对曹淳有恩,结果曹淳毫不犹豫的就背叛了恩情。
可是这次是以宁氏的身份来探望吴怡,沈家关着门不让进去,就太过失礼了。
吴怡在二门里迎进了宁氏,沉思齐却没有迎曹淳,曹淳也知道自己不受欢迎,却像是没有觉察到整个沈家摆出来的对他无视抗拒的态度似的,自顾自的提着一个食盒到了沉狻
八两双手环胸猓骸拔宜挡艽笕耍我家二爷有事无暇招待您,这句话您是哪个字没听懂啊。”
“我和你家二爷的事,容不下你这个下人插嘴。”曹淳说道,这次事早就在曹淳的意料之中。
“你和我家二爷?早没你和我家二爷了吧,拿块肉去喂狗,狗还知道摇尾巴,下次见到你至少不会咬,可这人啊,你拿多少肉去喂他,下次见到你,该从背后下口,还是会从背后下口。”八两说道。
“让开。”
“不让!”
“好狗不拦路。”
“我是人不是狗!”
“八两,让他进来。”沉思齐现在算是最了解曹淳的人了,他这人自尊心极强,被这么骂还不肯走,怕是不会走了。
沉思齐在山东的书房比京里的书房小得多,布置却是差不多的,曹淳一进屋,竟觉得有些恍如隔世,沉思齐看起来没变却也变了很多,而他自己呢?曹淳不用照镜子就知道自己是完全的变了,无论是嘴角还是眉心,都有了深深的法令纹,旁人说他冷峻依旧,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脸上的面具已经跟皮肉联在了一起,摘也摘不下来了。
在这个世上,有资本保留自己本真的,也只有沉思齐这样的世家子了,家族亲人替他打造了一个完美的温室,让他不必经历过多风雨,而打破这间温室的,就是他曹淳。
只是他从头到尾都没有低估这些世家,他们又用无比的毅力,悄悄的用温室把沉思齐围了起来,沉思齐——是个命好的让人嫉妒的人。
比起屋外自己经历风雨的松柏,人们显然更欣赏在温室里长大的牡丹。
他为自己用花朵来形容沉思齐,暗暗的觉得有些失笑。
“你是来这里发呆的?”沉思齐合上自己刚才在看的书,慢慢的整理归位书桌上的东西。
“我要死了。”曹淳坐了下来,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