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身体却无比舒畅。
柳絮抽了一口,乳白色的烟雾里她看见斜沉下去的灯光,恍然间想起,今天,是自己的忌日。
她离开的第六年头,这座城市落了一场大雪。
我带了一束白菊摆在墓碑前,伊诚也凑个巧,送了一束骚气十足的玫瑰花给你。
他抢了我的风头,这辈子我都没送过玫瑰花给你,哪怕一朵。算了,看在他是你弟弟的份上,姑且绕了他。
要是知道如此,我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多次你的心意。明明都知道的,却害怕配不上这么优秀的你,而白白耽搁了六年。
可能……错过一次的你,往年便如此。
雪地上的脚印一浅一深,我低头踢踢地上的雪,提醒伊诚:“墓园阴气很重,你不该来的。”
“我姐要是知道你活成这样,她会很不开心。”
宁愿她不开心一点,最好气得从坟墓里跳出来,怎么都好,也怎么都是奢望。
“你可是要活上千年的神魂,对人类产生不必要的感情,只会让你更加痛苦。”
伊诚笑得放荡:“这就是神的旨意,对我的惩罚。”
我笑了一下,好奇地问:“上辈子的你到底犯了什么罪?”
“不知道。”伊诚欲言又止:“倒是你,过得开心一点。”
“嗯……”我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又问道:“你不是会看到人的命数吗?我的呢?”
伊诚停下脚步,我被他看得无所遁形,不自在地耸肩:“你放心,日子有些难熬,想早早地知道自己的命数,这样也算是一种解脱。”
他转了话题:“上次跟你说的那个改变人类命数的神魂,你小心点,就算找到她,也未必会告诉你前因后果。”
“嗯。”
两人就那么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渐渐走了一路。
墓园路旁常青树上挂着的雪堆在扑簌簌地往下掉,我定睛看了一下暖冬幽如琥珀的日光,抬脚踩雪,脚步声有点儿不对劲。
侧头看去,原来是看守墓园的老人家正挥着扫帚,将地上的积雪扫到一旁堆成山。
老人家身体健朗,心情舒畅地哼着曲儿,他脱了毡帽,抖抖帽檐凝结的冰珠子,额头的皱纹如沟壑,他冲我弯腰一笑:“哟,姑娘!还以为你今年不会来了!”
老人家沏了一壶茶,倒茶的功夫行云流水,他把茶盏往我面前推了推:“你尝尝。”
我小喝了一口,客气地说道:“大爷离开后,就一直呆在这里吗?”
“一直想着姑娘你会来,所以就没再离开。”
我含笑:“这一年我来过几次,总是相遇不上,说明还没有见面的必要。”
老人家恍然,道:“我想拜托姑娘一件事。”
我委婉地拒绝:“帮不上什么忙。”
老人家坚持:“求姑娘尽量。”
出了墓园的亭子,天色已晚,路灯如萤火,弥生鲜红的裙裾成了绯色。
墓园的大爷听到开车的动静,立刻放下了报纸,关掉收音机,老花镜倒是忘了拿下来,步履蹒跚地跑去推开墓园的大门。
大爷吭吭哧哧地开门,颇为费力,有些惊讶地看着我:“哟!”
我停下脚步与他闲谈:“怎么了?看样子,大爷您认识我?”
大爷拿下老花镜,认真地看了我一眼,又用手擦擦老花镜,摆摆手:“年纪大了,总是眼花看错人。”
原来负责看守墓园的两位老人,一位姓金,一位姓胡。一位喜欢看报纸听戏曲,一位喜欢沏茶哼小曲。
去年除夕夜,两位老人跟往年一样准备在墓园过年,屋里的电话响了起来,来了喜报,老金喜得孙子。按捺不住激动的老金听不进老胡的劝住,连夜开车回家。
“那么晚的天色,你明天一早再回去不行?”
老金性子急躁,听得胡子一翘一翘,他连连摆手:“那可不行,怎么说也是我儿媳的头一胎。”
“那你多多注意安全。”
这一句话,就是永别,而老金的魂一直游荡在墓园。
他爱上老胡喜欢的沏茶哼小曲,老胡怀念他生前的看报纸听戏曲。
老金托我让他看最后一眼——阴阳两隔之后,他们活成回忆里爱的样子。
我拿出老金的生死签,递了过去:“您该离开了。”
老金面含笑意,微微鞠躬:“谢谢姑娘。”
“不必。”
伊诚羡慕我:“阴差的工作还真轻松。”
我不置可否:“要不要去喝一杯。”
“滴酒不沾。”
算是被拒绝了。
第11章第十一章
城西区有一间小酒吧,地处偏僻,外观破烂不堪,楹联墨残长满地锦,常年不见天日的角落长满柔软而潮湿的苔藓,看着像高中母校的墙角影子。
店里常年亏损不见盈利,腰缠万贯的老板不这点小钱,一开六年。调酒小哥换了一批又一批,长相俊美阴柔,极其符合老板的胃口,笑起来温温软软,特别灿烂,要是偶尔调戏,还会红耳根子。
喜欢老牛吃嫩草的老板,保持着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习性,我去的时候,恰好开门。朝着小哥要了杯酒,戏谑:“酒吧生意不错。”
小哥温声细语,听起来别有一番风情:“哪有。”
我伸出手指敲桌,他惊弓之鸟般,有些怯怯地看着我:“还需要些什么吗?”
我笑而不语,挑逗小绵羊的感觉不赖嘛,怪不得肖欢那么喜欢。
小绵羊似察觉到别人一直打量他的目光,有些不安地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