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电子书 > 虐心耽美 > 七问集 > 第61章 天花落殿堂

可是李麻没有再说下去,而是沉默了下来,看向另外两位殿堂成员,脸上的表情平静如水。

天荒地矿难虽然不能说是罕见的,但这次的有所不同。

天荒地矿难的非同寻常之处,不在于死掉了一百一十三名矿工,也不在于这里出现了徐国人的影子,而是因为盛正阳的特使在矿难中遇难了。

于是,李麻沉默了下来,就是想看看宋维介和刘伯仲是什么意见,就是说要怎样来给盛老一个交待。

可是无论是宋维介,还是刘伯仲,他们也是和他李麻一样,脸上的表情平静如水,然后一言不发。

宋维介和刘伯仲沉默得有理。

大宗国的山泽出产及各种矿产资源归虞部掌管。而虞部又归于宰相李麻所统的工部下面。

就是说,天荒地矿难其实只会牵涉到李麻的羽翼,并不会影响到他们两人半分。

李麻见宋维介和刘伯仲沉默着,就有点无奈。毕竟这事对他是有影响的。

寻常的矿难又怎么能奈何得了他李麻半分?!死上再多的人也没有用,关键是看死的是谁。

在天荒地矿难中死去的裴大师,不仅仅是盛正阳的特使,更重要的是,裴大师是盛正阳的专用药房的主持。

对盛正阳来说,养生就是他最为重要的事情。

因此裴大师的死,让李麻感到非常被动。

他知道一定要对盛正阳有所交待,因此虞部某些人很可能难逃其咎。

但是李麻并不希望追究更多人的责任,因为虞部里面的上上下下都是他的人,他不愿意看到有人拿此事来大做文章。

虽然盛正阳的眼睛一定会盯着此事,但是殿堂毕竟是明面上的大宗国权力中心。

如果他这个低调处理的意见在殿堂里达成了共识,那么盛正阳也不好说什么,然后他再运作运作,这事应该就可以过去。

但他不是傻瓜,知道宋维介和刘伯仲也同样不是傻瓜,一定会借这个机会来伸手过来捞取利益。

刘伯仲虽然是盛正阳的亲信,但毕竟只是殿堂末席,在殿堂中话语权最小,应该不会太过分。

宋维介虽然是他李麻的强劲对头,但是李麻已经跟他私下沟通过了,分出了一些利益出去,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了。

而刘伯仲虽然是盛正阳这一方的,但李麻在刘伯仲还没有发迹之时,对他有提拔重用之恩,自己又提前跟他打过招呼,应该不会来为难自己的。

李麻等了一会,也没见到宋维介和刘伯仲说话,就看向宋维介,问道:“大司律是什么意见?”

宋维介淡淡地回答道:“这些天荒地矿的主管当然必须依大宗国律法严加查处,该杀还是不该杀,依律查明判决就是了。”

他的话中规中矩,说了跟没有说一样。可是他还是说完了,就合上了嘴,不再吐一个字。

李麻虽然有些不满意,因为宋维介压根就没有提虞部里面的人该如何处理,但是他也无话可说,又看向刘伯仲。

刘伯仲一开口,倒是说到点子上了:“宰相,除了这些责任直接相关之人外,我认为还是要考虑对虞部的一些人员,作一些必要的处理。”

刘伯仲是国主,也仅仅是国主而已,并没有太多的权力。

他能在殿堂忝为末席,并不是因为他是国主,而是因为他是光明宗宗主之下的执事。

作为光明宗宗主的盛正阳已经不管具体事务了,他因此作为光明宗的代表,在殿堂中占得一席之位,在殿堂三巨头中排名最后。

大宗国的经济行政的大权集中于宰相李麻手中,律法监察的大权执掌在大司律宋维介手中,兵马军队的大权则把握在盛正阳手中。

而他的国主之位,只是大宗国的一个标志,主要是做些执行庆典仪式、接见外国使节和签发律法任命等事务而已。

因此,他在殿堂议事中,他通常不会发出太多自己的声音,往往不是赞同李麻,就是赞同宋维介,最大不了的就是弃权。

而且通常来说,他还是赞同李麻的时候要多一些。

李麻于是满意地点点头,问道:“那以国主来看,虞部哪些人员需要处理?”

刘伯仲平静地说道:“下有所失,上必有责。天荒地矿难,首先应该被严厉追究责任的,就是虞部侍郎严鼎。”

李麻万万没有想到,向来温和内敛而韬光养晦的刘伯仲会在宋维介不出声的情况下,提出让他极为不爽的意见来。

他眉头皱了皱,又问道:“虞部侍郎严鼎是免不了有些责任,但是依国主所说的,要严厉追究责任于他,是不是过了些?”

刘伯仲毫不犹豫地正色说道:“虞部侍郎严鼎,治理虞部多年,毫无建树,反而使得虞部上下乌烟瘴气,职守懈怠。天荒地矿会发生这么大的矿难,与他多年庸庸碌碌,治下不严,甚至放任属下胡作非为是完全分不开。因此,天荒地矿难一事,严厉追究责任于他,并不算如何过分。”

李麻当然不是这样认为。

虞部侍郎严鼎对大多数人来说,这么多年来确实是没有多少建树,但对他李麻来说,可谓是立下了汗马功劳。

别的不说,但是那气势恢宏的宰相府大厅上的那座世间仅见的于阗玉石屏风,就足以证明严鼎在虞部侍郎这个位置上没有辜负他李麻的殷殷期望。

只是这些都不足为外人道,于是李麻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看了一眼宋维介。

宋维介却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


状态提示:第61章 天花落殿堂--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
http://www.520dus.com/txt/xiazai187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