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千寻就迈着细碎小步子,拖着长尾巴,跟在雷格尔身后,所到之处看到的目光都是惊奇外带几分贪婪。谁叫她一身的好皮,谁不想抓住她,扒了皮后做个围脖。象雷格尔的身材,大约只能做一顶帽子,那银白色的毛茸茸长尾巴作为装饰挂着,绝对等于是开着一辆玛莎拉蒂的效果。哪怕是个丑八怪,也会让女人看不清他的脸,目光就在尾巴上晃了。
此时有人来汇报:“老爷,子爵老爷,伯爵大人来了!”
雷格尔一听,立即转身就快步走向门口。大门已经打开,显然那个伯爵才进入城池而已。原来雷格尔是子爵,中世纪的猎巫没白去,知道爵位高低依次是公侯伯子男,子爵的地位已经相当高了,可还没有伯爵高。
等到雷格尔站在房子前,骑士们也赶紧穿戴好站在两旁,而管家领着家奴和佣人们,站在最旁边的角落里低着头。程千寻可不管,直接就蹲坐在了雷格尔身边。
一群骑着马的人这才从木头大门处进来。大约是为了显示风度和礼仪,马都是小步慢悠悠走的。否则心急火燎的一队人马冲进来,给人感觉是寻仇还是打架来的。
大约有近二十个人,还有狗。慢慢地走来,而雷格尔也耐心地等待着。
程千寻望了过去,顿时心跳快了,坐在装饰最好马匹上的是斯内德,而在他旁边的是戈登,另一边是腰部挎着剑的鲁道夫。从穿戴上看,斯内德是伯爵、戈登应该也是有地位的贵族、而鲁道夫则是骑士了。
她立即望着天空,激动不已地感谢着:“拉斐尔,我收回以前对你的抱怨,至少你把所有人都带来了。”如果可以的话,她来个祈祷状都行。不用带着一身的好皮,冒着风险满世界地找人了,人自己过来了。
还没等她高兴完,一共四条猎犬,嗅到了她的气味,立即离开了队伍,叫着跑了过来。
程千寻吓了一跳,赶紧地躲到雷格尔的身后,小心地探出脑袋。
骑在马上的斯内德当然要有所表示:“快管住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