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大卫很会写赞美诗。”马伦微微侧了侧头:“他不管身材高大、武艺高强,还是一个多才多艺的音乐家,很多收录在圣经里的赞美诗都是他写的,相当有名。”
“我明白了!”程千寻故意恍然大悟的点头:“原来上帝也是个耳根子软,喜欢听好话,而且注重外表的神灵。”
这下大家又只有苦笑了,这种大逆不道的话,幸好是在撒旦跟前说的,撒旦应该不会生气而且很高兴,如果这阶梯是上帝设立的,说不定就象圣经里所写的,立即拿雷电劈死她、拿陨石砸死她了、
霍夫曼可能不想让程千寻继续菲薄旧约中神圣的神灵,于是合上了电脑:“我都存在电脑里的,有空时候,大家再慢慢看。我和鲁道夫都背出来四个人所有的事。趁着现在还早,再睡一会儿吧。”
很多队友显然是还没睡够,趁着没有事情,还是多睡一会儿。
程千寻走到了地铺这里,躺了下来,这样戈登应该可以睡得好一点。而戈登没有说什么,到了斯内德的身边躺下。
地铺当然没有床那么柔软和舒服,可有得力的队友在身边,总可以睡得很香。程千寻不久后就睡着了。
☆、第258章 又过一天
一觉睡到中午才醒,吃过外卖后,又需要做些什么了。首先就是约柜的消息!
出去还要打扮成阿拉伯人,程千寻和霍夫曼、马伦、鲁道夫这四个“通缉犯”躲在房间里,让其他三个队友出去探听消息。
霍夫曼和马伦智商当然也不低,只花了一会儿功夫就学会了斗地主,四个人玩了起来。
马伦一边打着牌,一边聊天:“这次去山中迷宫,我怎么感觉象是一个局?”
“局,什么局?”程千寻询问道:“总不该是索罗斯叫个人送藏宝图来的吧?三个九。”
“当然不是!三个十,打了。”马伦出了牌后,合拢了手中剩余的牌,开始分析:“我们原本加上格罗斯,一共有十个人了,而另外一组死了两个、只有七个人。不能还没玩,就变成实力相差太大。”
“有这个可能!”鲁道夫甩出三张牌:“三个k。”
不是有这个可能,而是太有可能了。程千寻有点恍然大悟,难道说是撒旦故意的,也就是说,最后的时机还未到。
他们这一组,目前也是七个,原本可以媲美索罗斯的教授格罗斯死了,幸好霍夫曼懂得希伯来语。接下来实力谁强谁弱,真没一个准。
“炸弹!”正在担忧中,霍夫曼扔下了手中最后的牌,哈哈笑了起来:“我赢了,我这个地主赢了。”
“是你趁机的!”其他人都叫了起来,但赶紧地压低声音。他们现在可是出来朝圣的“一家四口”,万一被听到里面都是男人的声音。还不露馅了。
整理牌的时候,程千寻站了起来,去拿电脑:“还是不要打牌了,霍夫曼。你把剩余两个人的事迹说一下吧。”
“哎呀,多没劲。”马伦一把夺过电脑,塞给了霍夫曼:“地主,你就在旁边念。我们听着就是了。”
“我也想打牌。”霍夫曼兴致正高着。
“如果我懂希伯来文,我来念好了。”马伦弹着牌,将牌切乱了,几分真几分戏谑地道:“我的大老婆,按照伊斯兰教,你要听你丈夫的话,乖,去念了。”
这下大家喷笑了出来,差点没笑得跌倒了。
剩余的两个人。一个是大卫王的儿子。另一个是大卫王的另一个老婆。为了不再让霍夫曼不舒服。程千寻硬是忍着要吐口而出的讥讽,总算全部听完了。
就算不能用现在人的标准去横梁三千年前的人类思维,可旧约中的神灵也太差劲了点。原本感觉还行,现在知道了几段那时故事后。反而一点爱都没有了。大卫王这样的混蛋当王是必然的,很多君王比他更不堪,更何况当时他多才多艺、身材高大、仪表堂堂,很能聚集一批拥护者。否则扫罗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怎么会被他迷得五迷三道的,一次次的帮他逃离险情。
可他是神指定的人。。。算了,古代九五之尊还不是打着上天的旗号,结果一登基就狡兔死走狗烹、难道这也是替天行道?成王败寇,笔永远是拿在胜利一方的手中。还是不要以宗教的眼光去看待的好,就当是当时君王所需才写出来的这类事情吧。
有敲门声,门敲了二长二短,是自己人回来了。
霍夫曼走了过去,打开了门。戈登、斯内德和雷格尔回来了,他们顺便带回来了晚餐。
“晚上吃中餐!”斯内德笑呵呵地道:“正好经过一家中餐店。”
一听到中餐,程千寻的口水都快下来了。吃了几天的汉堡、披萨,都吃腻了,好怀念中餐呀。
吃着炒饭,喝着含着少量奶香味的罗宋汤,这中餐显然是改良后,适合这里当地人口味。
看着程千寻吃得并不算很快,如果好吃一定是狼吞虎咽的。于是斯内德问:“味道不好?”
“比没有强。”程千寻用一次性勺子舀着炒饭,别说筷子了,有些宗教连餐具都省了,直接用手抓。她咽下嘴里略嫌松软的炒饭:“等复活了,有机会到我家来,我炒饭给你们吃。虽然我的厨艺不怎么样,可炒出来的饭一定比这个强点。”
这下雷格尔先一步高兴了起来:“还要土豆鸡汤。”
“对,土豆鸡汤,我到现在还想着这汤,太好吃了。”斯内德说得是眉飞色舞,对着其他人道:“一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