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丁湛来说,不淡定,便代表了这是个危险的警报!

想念,是一种具有强腐蚀的强酸,特别是被甩之后变得有些怨念的念想,特别是求而不得单方面的单相思!

离开五年,他不是没想过莫凡,只是,每一次想,都像将自己的那颗叫真心的玩意,从胸膛里活生生血淋地掏出来放进浓盐酸里浸泡。

看着自己那颗真心在强酸下冒着泡泡,从红艳艳的饱满到后来变得皱缩狰狞,而那扑扑的跳动声也慢慢变得微弱,每一次,这种痛苦都比死还难受。

他知道,他终究得让这颗心死掉!

没有人想要硬生生地将自己的心掐死,但他,没有别的办法!

五年前,当那个叫莫凡的男人在他面前吻着那个女人,当那个叫莫凡的男人间接承认与那个女人的关系后,他便知道,自己对那个男人无怨无悔地倾注了十几年的爱,必然得打住了!

没有谁能告诉他,那种像渗在骨髓乃至血液一般对某人的爱,要如何除掉!

像关公刮骨疗伤一样,可以吗?

如果可以,他是真的愿意伸出自己的手臂让再生华佗也在上面狠狠地划上一刀以剥开骨头,然后将那种叫爱的东西从里面剥离。

只是,爱,原来是一种比致命毒药还可怕的东西,它不在骨髓里甚至也不在血液里,它就像一种拥有超强繁殖力的病菌,迅速便能将人的细胞变异,何况那个叫莫凡的病菌,早在他身上植根了十几年。

他身上的每一个细胞,早就已经习惯了莫凡的存在,甚至,已经全无排他性,就像这个叫莫凡的病菌根本就是是自己的同类一样。

当他终于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他别无他法,只得毅然决定离开。

他必须,要找一个完全没有莫凡的空间,将自己隔离起来,好让自己再也没法接触到那种叫莫凡的病菌,好让自己,可以脱胎换骨地重生!

现在的丁湛,的确已经可以坦然地面对莫凡了。因为,真的,已经不爱了!

只不过,当他已经信心满满地走出来,站在那个叫莫凡的男人面前,以为他再也没法入侵到自己的身体里面的时候。

一不留神,却发现从前冷漠自大娇蛮任性的男人,变了一个人!

丁湛有一刹那的闪神,有点无措!但他,很快就冷静了下来。

人其实是种由惯性操控的动物,如果一个人见到你总甩你一巴掌,第一天,你让他甩了,第二天,还让他给甩了,可第三天,你肯定一见他就会自然的避开甚至逃开。

但某一天,这个人不再甩你巴掌了,而是低头给了你一个亲吻,这一切,便又变得风中凌乱了。

现在的莫凡,就是那个将甩巴掌换成亲吻的人。

要说丁湛不乱,是假的!

但凌乱和不淡定,终究也是一瞬间的事。

毕竟,就算那个人会给你一个亲吻,却并不代表你的身体就能忘记他甩你巴掌时热辣辣的痛!

身体,也是有记忆!而且,对疼痛的记忆尤其深刻!


状态提示:第1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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