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怀里还揣着姐姐写好的和离书,打算见了大年就交给他,有这么个婆婆,李瑾可不希望姐姐再过去受委屈,结果他走完了整条街也没见到赵大年的人。
李瑾干脆进店铺逛了逛,逛完一圈对大夏朝的物价也有了大致了解。
镇上比较有名的饭店有两家,一家是归云阁,一家是清风馆,清风馆一直陆陆续续有人进去,归云阁却门可罗雀,冷清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李瑾心底大致有了想法,他没本钱,就只能空手套白狼,想尽快弄到钱,必须得从生意清冷的店铺下手,整个镇上,数归云阁生意最凄惨。他小时候饿怕了,对吃食十分执着,加上脑袋灵活,初中就开始卖东西,赚钱到钱后,尝遍了各种美食,恰好对食物有所研究。
李瑾走进去时,店小二正在打瞌睡,小脑袋一点点的,他也不过十几岁的模样,小脸十分清秀,李瑾真怕他一不小心撞到旁边的盆栽上。
察觉到有人走了进来,阿福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真的是人!他猛地站了起来,瞬间清醒了,脸上满是惊喜,“您几位,想要吃点什么?”
李瑾摇摇头,“我是过来谈生意的,你们掌柜的在吗?”
店小二瞄了李瑾一眼。见他虽然相貌俊美,气度不凡,身上的衣服却是最简单的粗布衣,有的地方还补着补丁,他顿时泄气了,嘟起了嘴巴,“不吃饭来这里干嘛?我们掌柜的忙的连家都不要了,哪有功夫见你个外人。”
“我若能将你们归云阁的生意起死回生呢?”
顾子玉一进门,恰好听到这句话,他收起手里的扇子,悠哉走了进来,“好大的口气!”
他相貌英俊,也是一双丹凤眼,波光流转间端的是无比fēng_liú,看到李瑾的长相,他眼睛眯了一下,多了分趣味,呵,一个小哥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