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第一次拉弓,已经耗尽他的全部力量,需要休息一下,才能缓过来。
他这情况,就跟叶涛拉那把金属弓一样,弓太硬,耗力过大,不歇息一会儿回回劲儿,休想再拉得动。
无奈之下,他只好自愧不如,满脸羞臊,把弓还给叶涛。
“看到没有?我朋友这把弓,没有五六百斤力气,休想拉得动,即便有那力气,但相信谁也比不上我朋友叶涛的连续拉弓吧。”应祖儿得意的一翘鼻子,嘚瑟的说道。
大群波西米亚青年,都哑口无言,第二个尝试拉弓的猎人,是现场仅次于突玛斯的简手,没想到,他都无法像叶涛那样,连续开弓,其他人谁还敢试着去拉呢?
突玛斯见叶涛亮了一手拉弓神力,镇住了场面,没人再帮他出声,立刻喝道:“算他有点力气,但我不信他真的能杀掉三头狂暴巨兽。小子,敢不敢按照我们部落的规矩,跟我来场决斗?敢的话,我暂且让应祖儿带你回去,若是不敢,现在就夹着尾巴,从哪儿来,滚哪儿去吧。”
叶涛正要拒绝,可没想到应祖儿张口便替他答应下来:“决斗就决斗,谁怕谁?我带他进部落,让他准备一下,咱们太阳广场上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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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过我得劝你一句,最好提前,给这小子准备一口棺材,因为我管杀不管埋!”突玛斯傲然一叱,双腿一夹,坐骑奔跑起来,带着那群猎人,风一般消失在枝叶掩映下的石路深处。
“喂,你干什么?”叶涛不满的道:“凭什么替我答应决斗?”
“我们波斯米亚人,只尊重强者,在极度排外的情况下,你不用实力折服他们,休想住在我的部落里。突玛斯绝对是开刀立威的首选目标,他是公认的部落第一勇士。”
“哇,这么厉害吗,那我跟他决斗,我会不会很危险?”叶涛自嘲道。
“就看你的具体表现了,如果被他打败的话,他可能当场宰掉你。想死想活,你自己看着办。”应祖儿笑道。
“你这不是把我往鬼门关推吗?”叶涛苦笑一声。
“只要你拿出射杀狂暴巨兽的本领,我认为还是有惊无险的。”应祖儿倒是对他非常有信心。
叶涛淡淡一笑,刚才他只是在说笑而已,对他来说,只要不是赢无双和史前古神这样的对手,任何人类,休想击败他。
一进波斯米亚部落,叶涛便被无数人看稀罕似的,追着瞧。
沿途的男女老少,皆以好奇,警惕,猜忌,仇视的目光,望向他。
看的叶涛有点心虚,这个原始部落,极度排外,还真不是盖的。
初代都死了多少年了,他们竟然还不改对人类发自心底的猜忌仇视。
应祖儿在部落,似乎人缘很好,不断跟沿途的男女老少打招呼,喜笑颜开,礼貌的很,像是她认识所有部落的人一样。
好人缘的好处就是,可以不用走路了。
一个看上去很和蔼的老头(除了望向叶涛的目光,警觉仇视之外),邀请应祖儿坐上他的“马车”。
那其实就是驯鹿头颅,骏马身子,类似马的其他森林生物。
叶涛也厚着脸皮,跳到车上,那老头斜了他一眼,似是看在应祖儿面上,没撵他下去。
叶涛默运魂印,刹那侵入老头脑海,读取了他的记忆,才知道,这种非鹿非马的坐骑,被波西米亚人,叫做“鹿头马”,倒是非常的贴切,这种鹿头马,性格闻讯,速度飞快,耐力好,负重力强,所以被波西米亚人驯服成家畜之一。
有的当坐骑,有的拉大车。
吱吱呀呀……马车碾压着碎石街道,最后停在部落西边,位于边缘位置的一棵粗大巨树前。
粗壮的树身,被挖的中空,还设有一道门户,构成了波西米亚矮部落最常见的“树屋”。
那门上有一块牌匾,上以波西米亚文字,写了“鹰飞老爹杂货店”。
搭上了波西米亚老头的顺风车,小半个斜叶涛和应祖儿就来到了位于山腰的一条街道上。角伊玛车停在了一棵巨树下面,巨树的树干上居然有一道木门。木门上用波西米亚语写着“鹰飞老爹杂货店”。
不用说,这儿就是应祖儿的家了。
她说她的应姓,是从鹰姓演化而来的,居然是真的,叶涛估计要是没猜错的话,她的父亲,应该就是鹰飞老爹了。
“波克爷爷,谢谢你载我回家,再见。”应祖儿拎着她的大包,跳下车,挥手向赶车老头告别。
那老头摆摆手,马鞭一甩,车儿又往前走了。
“爸,我回来了。”应祖儿走到门前,敲了敲,冲里面喊道。
吱呀一声,门开了,但出来的不是男的,而是一个满脸飞红的中年女人,她低着头不敢看愣住门前的应祖儿,一溜烟的跑的不见影儿了。
随后,一个胖胖的波西米亚老人,有点衣衫不整,一看就是草草穿上的,走到了门口,张开双臂,语气夸张的笑道:“欢迎你,我的宝贝,你可算回来了,这些天跑哪儿去了,担心死我了……”
“你担心个屁,整天在家鬼混,以为我会信吗?”应祖儿忿忿的打断他的话,一把推开父亲,拎着大包气冲冲的走了进去。
“咦,你是谁?你一个人类,怎么敢进森林,怎么敢来我们的部落?”那老头脸上有个大酒糟鼻子,尴尬一笑,忽然望见叶涛,一愣之后,脱口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