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拉米亚再一次坐在比武场的前排,听着地震海啸般的喧嚣声,这让我产生了一种整个地下都会被震塌方的幻觉,当然,也可能在塌方之前,我先被吵得脑震荡了。
拉米亚说:“这场面我还真没见过,赛场外面,弥尔塞的粉丝团和阿德曼的粉丝团差点打起来。另外,官方纪念品都快卖疯了。”
我提醒道:“别上当,这种东西全是骗钱的。”
拉米亚说:“可莱拉她们都买,所以我也得买。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她举起一袋,项链首饰香水,还有给小孩子的纪念册。
我叹道:“这都是智商税,你们女人呀,虚荣心什么的,真让人觉得可怜。”
拉米亚笑道:“我用的是你赌赢的银元。”
唉,这就是世界永远无法治愈的顽疾——女人发傻,男人遭殃,可怜的并不是她,而是我。
我没办法指责她,就像我无法指责世上大多数愚昧而不清醒的人,我无疑是伟大而睿智的,是品味非凡而脱尘如仙的,可即使上帝也无法让世人摆脱愚昧。
我又何谈拯救世人?
所以,我低下头,默默把玩着我挤得头破血流杀出血路才抢到的官方纪念品玩具和手表,还有一些联名的衣服鞋子,我发觉做工很粗糙,可依旧感到暖洋洋的满足感。
我露出了安详的笑容。
拉米亚又问:“你和弥尔塞谈过话了吗?”
“见过了,你指的是哪方面?”
拉米亚说:“你不是和我说过吗?那个尼丽·邓恩,她想再续婚约的事。”
“是的,我告诉弥尔塞了。”
拉米亚霎时精神抖擞,头发隐约像是兴奋的猫般竖起,可见这种八卦对女人的莫大诱惑力。她问:“弥尔塞答应了没有?”
“答应个头!他如果答应,我就揍他一顿,直至把他揍醒为止。”
拉米亚说:“是不应该答应,不过那尼丽还只是个孩子,她只是听信了别人的谗言,我倒觉得如果弥尔塞再和她在一起也不坏,因为失去之后才会觉得珍惜,尼丽应该不会再背叛了,打死也不会。”
我摇头道:“你有没有想过,是尼丽把这种信任感消磨殆尽的?她管弥尔塞叫废物。而且他们之间已经有了裂痕,再复合对弥尔塞而言没有任何意义。”
拉米亚说:“好吧,她是富家小姐,总会有出路的。”
其实我不便告诉拉米亚,权杖很快会对邓恩的遗产动手。这整件事与邓恩脱不开干系,邓恩从中发了国难财,让叶格丽有机可趁,虽然他也是上当受骗,可真正的锅应该由他来背。
即使权杖从比武中薅了许多羊毛,她欠我的债仍让她的钱包紧缩,但如果抄了邓恩的家底,那国库的收支非但能大有改善,而且她还能大赚一笔,甚至好几年都不用愁。罚完邓恩之后,还有波德莱尔与内夫·霸权,这对权杖而言实在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所以说,猪要养肥了再杀,学到了,学到了。
如此一来,尼丽一家很快会没落,邓恩的那些家臣即使不锒铛入狱,也会倾家荡产。当然,权杖会给尼丽留一些过日子的钱,这些钱,普通人在本撒过一辈子是足够了,但对于她这种大手大脚惯了的官家小姐,不久就会用完。
她只能指望快点找一个暴发户,一个渴望踏入贵族圈子的平民富翁,用她的身世地位换取财富,这还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因为本撒的没落贵族可不少。人哪,还真不能选错,一步错步步错,很可能一辈子就完了。
拉米亚问:“你觉得弥尔塞能对付得了阿德曼吗?”
我也正为此苦恼,答道:“亲爱的,我不骗你,我觉得....够呛。”
拉米亚斟酌道:“阿德曼对付博思泰特斯的表现要比弥尔塞强一些....”
“可不仅仅如此,在比武时,如果阿德曼想杀博思泰特斯是可以办到的,可高手过招,差之毫厘,正是他思想上那么一放松,一心软,导致他的败北。这一次却不一样,他会用生死决斗的心态对付弥尔塞,他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而弥尔塞已经失去了三生神恩,这十分不利。”
拉米亚急道:“那弥尔塞怎么办?”
“唯一的机会是,弥尔塞在这三天之内又有了长足的进步。”
“那怎么可能?”
我说:“有些时候,开挂是不需要理由的,也许有些世外高人偷偷传授弥尔塞武艺了也说不定。”
拉米亚笑道:“你不就是么?”
其实单凭我的念刃造诣,未必胜得过博思泰特斯,我要胜过他必须召唤黑噩梦或圣徒,可我偏偏不能让拉米亚知道。这倒不是我死要面子,如果拉米亚认为我是无敌的,她就不用时时刻刻为我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