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素很认真地看向李晓,道:
“我这边想邀请你拍一个杂志封面。”
“我不......”
“晓晓没问题的,现在他只要准备歌手的演唱曲目就可以了,没有其他的工作安排。”
就在李晓要开口拒绝的时候余采把他打断了。
“......”李晓。
不过李晓可不是个逆来顺受的主,这可是关乎自己幸福生活的事。
李晓拉了拉余采小声道:“余采姐姐,我还要曲。”
余采不着痕迹地把李晓的手拍掉,很认真地道:“这个机会对你来说很重要,是你打开时尚圈大门的钥匙。”
李晓伸手指了下自己脚下的拖鞋,意思是他就不是混时尚圈的人。
吴素笑呵呵道:“你不用这么着急拒绝,你是我见过最具有时尚感的少年,我这边可以等你把歌手的事情忙完再开始拍摄,而且拍摄用不了你多久时间。”
余采挑了挑眉毛,看吧,人家时尚总监都说你是最具有时尚感的少年了。
话到说到这个份上了,李晓是真不好意思拒绝了,不过不能答应的太快,要让余采知道让自己答应这件事是有难度的,不然下次什么工作都给他揽过来就麻烦了。
就像女朋友有时候晚上睡觉前给你打电话,你不能都接,或者要迟一点接装成刚睡醒的样子,要不然很容易就会养成每天晚上都给你打电话查房的坏习惯。
这是一样的道理,所以李晓低头装作沉思的样子,表示自己很为难。
吴素跟着李晓的视线看到了李晓脚上穿的拖鞋,眼睛一亮,拖鞋表面是一只喜羊羊的标志。
本来只是一个低龄的动画人物,再和李晓的形象作对比,一幅充满了智慧、阳光的画面就浮现在了她的脑海里面。
“你穿的拖鞋挺好看的,你真的是我见过时尚感最好的少年。”吴素忍不住摇头叹道。
“......”李晓。
原来小说里不是骗人的,她只是被我的帅给恍惚了一下所以变为脑残粉的时间延迟了一点,李晓心里想道。
喜羊羊拖鞋都能夸好看了,李晓决定回去给那本叫我就这样出名了的小说打赏一波,这书写的太对太好了。
吴素倒不是失了智夸一双拖鞋好看,只是一时口误,因为李晓那种与生俱来的形态气质就算穿了双这么低龄的拖鞋给别人带来的感官也是不一样的。
就比如,不是打篮球踢足球的才是帅哥,只要你长得帅,躺在地上打玻璃球都是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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