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听了,想起莎莎那暴脾气,觉得也是像辣椒酱一样爆火,于是也跟着笑了起来。

两人笑了一会,季梓矜发现纪念笑起来鼻子上的痣会跟着微微皱起,清淡的眉眼似乎加了色彩,整个人鲜明起来。

“你是不是晒伤了?”季梓矜注意到纪念的皮肤跟她在船上看到时黑了不少,甚至还红了好几块。

“嗯?应该吧。”纪念不是很在乎地应道。

季梓矜见纪念并不在乎的样子,也知道她自己是不会处理了,于是便上楼去拿了一些晒后修复的芦荟胶,然后亲自给纪念涂了厚厚的几层。

芦荟胶贴在皮肤上凉凉的感觉,并没有那种不透气的胶黏感,很自然地贴合着皮肤的毛孔。

纪念看着季梓矜给她涂芦荟胶的侧脸,突然想起一件事。

“对了,你昨晚放的那首歌是什么?”

“嗯?哪首?”季梓矜明知故问,但她偏偏要装出毫不知情。

纪念也没有怀疑,以为那是对方每天都要放几首歌听听,于是说:“就那首纯音乐,很缓和的……就像……就像……”她在搜刮了一会形容词,“角落的花都开了又落……”

季梓矜对于她的形容惊讶挑眉,一种陌生的眼神打量着面前这个瘦削的女人,赞赏地说:“不错,看来你真的听到心里去了……”

纪念对于她的赞赏倒没有什么特别开心,只是笑笑。

当年学钢琴时,老师曾赞赏她能理解曲子里的含义,是能真正将曲子带进情感的人,那是能跟音乐共鸣交流。

可是她终究没有学得多好,比起同样起步的丁小燕更是一个天一个地,而她就是个那个被踩在地上的泥。这生动形象的比喻是林女士对她给出的高度评价。

“《城南花已开》”季梓矜望着她笑,“这是它的名字。”

城南花已开,秋意阑珊,角落的花暗自开满了一院,暗香飘出墙头,秋天浓重的枫黄色铺满了落红。

“这倒是很贴切。”纪念真心赞赏,因为她真的能从音乐从听出了灵魂。

合住的日子算不上多么波澜,两人在岛上都属于无业游民,整日待在小洋楼的几方地,季梓矜偶尔还不知道跑哪去,更多是去莎莎那凑热闹帮忙打理旅馆。而纪念一开始来岛后的几天就整日骑着自行车到处游玩,现在反而对于出去兴致缺缺,更像是失去了对这座岛一开始的热情,吃饱了躺在一楼的落地窗旁的木板上睡觉,睡醒了就做吃的,整个人颓废到了极点。

季梓矜对于自己的房子里多出来的不是人气,而是一个时常穿着宽大的白t游来荡去宛如女鬼单薄的房客忍无可忍,终于提出了晚饭后散步。

“散步?”

“对,你该出去走走了。吃完就躺对消化不好。”季梓矜将碗碟沥过水摆放好,脱下了洗碗套。

这些日子季梓矜对于洗碗这项技术活是越来越娴熟了,她对于每一项事情似乎都能够得心应手。

“去哪里逛?”纪念倒是不拒绝出去走走,她吃饭的速度还是快,毕竟这不是一朝一夕能改过来,但是季梓矜每次都会不厌其烦地一如往常提醒她。

为了晚上能睡好点,不至于被胃病折磨,她还是决定出去走走,季梓矜的好意她也应该接受。

“不知道,沿着岛边走走吧。”

“嗯。”

于是两个无所事事的人就在晚饭后出门了。

海岛下午六多点钟正是家家户户吃完晚饭或是正在吃晚饭的时间,夏天白日时长较长,夜晚还没有来临,太阳挂在海平面上,隐隐有了睡意,阳光已经没有中午那么刺目灼热。

纪念一头长短不齐的及肩碎发扎了起来,跟毽子上的长羽毛一样长长短短,露出光洁的纤细脖颈,看上去清爽干净。依然穿着一件宽大的白t,下~身一条夏威夷风花色的短裤,拖着一双几块钱的拖鞋懒散地走在了路上,而一开始穿着还算j-i,ng致的季梓矜,如今也是穿着一件宽大的无袖背心下身黑色短裤,棕色长卷随意用好看的发带一扎,也以同样相像的懒散步伐前进着。

她们之中有种无言的默契并肩行走着,走过两侧满是法国梧桐树的偏僻大道,散发着余热的阳光从梧桐树叶散落下来,她们踏着被拉长的树影下的阳光漫无目的走着。

面对分岔口时,两人彼此相看一眼。

季梓矜懒洋洋:“走哪?”

纪念打了个哈欠:“随便,神的右手是撒旦,右边吧。”

季梓矜不知为何笑了:“可以,撒旦可比加百利有趣多了。”

纪念不置可否,转头走向了右边。

人总得为自己的选择做出一点解释,即使她刚刚只是乱说了一个理由。

路过一个院子,院门是爬满了青藤已经脱漆的黑色铁门,刚吃饱饭的人们坐在小板凳上扇着大葵扇乘凉。

那是纪念第一次来到小洋楼遇到的老太。

纪念对此倒是没有什么印象,她更没有太过多余的心思放在了周围的人上,老太倒是第一眼就认出了她两。

实在是季梓矜的相貌与纪念的气质在这个海岛可谓是突出,再加上第一次季梓矜那骇俗的话语,老太自然对她两人记忆尤深。

“出来遛弯呀?”老太笑嘻嘻地问着她们。

纪念往前的脚步一顿,迟疑着不知作何表情。

而季梓矜则十分自然地上前一步,笑得大方地回应:“是呀,饭后走走有助消化,您老看起来健朗得很,这身子骨比我们还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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