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兄。”

“江公子。”

“糟糕,江小友的伤势……万仙神域终究是是非之地,你们师兄的伤势耽误不得,依我看,不如跟我先回空炤门,总比回扶瑶的路程近。”

江暮雨的眼前一片黑暗,耳畔仿佛遮了层布,他听不真切,身体却是暖的,好像有人在抱着他。这个怀抱超乎寻常的温暖,胸膛甚至可以用“炽热”二字形容。

虽然只有一次,但江暮雨记得。

曾经在九天云榭,有个人抱着他喂药。

那个人身上有种淡淡的花香,江暮雨形容不出来,是跟他房中那盆春兰一样的味道,沁人心脾,幽然清雅。

他真的很累了。

放纵自己,在这个怀抱中沉睡片刻,只要片刻就好。他不能贪心,一点都不能多,他所珍惜的一切都会消失,若不想痛苦,就不要去接触。

与其伤心,不如无心。

他注定是一个孤独的人。

对于市井凡人来说,出身贵族乃前世修来的福气,从小含着金汤匙,衣食无忧,纸醉金迷、奢侈浮华。江暮雨就是其中一员,权贵豪门势力庞大,锦衣玉食挥金如土,但这些都与他无关。

他的母亲是皇家长公主,父亲是开国元勋之后,帝王恩待,子孙世袭爵位。朝堂党争肮脏险恶,父亲之所以迎娶母亲,是为了稳固自己在朝廷的势力,没有一丝一毫的情分在,只是利用罢了。而母亲怨恨着父亲,因为她早有心上人。

江暮雨的出生不受任何人欢迎,父亲基本无视他,一年也见不到几回。母亲则是根本不想见他,对于她来说,这个儿子就是个冤孽,是个诅咒,是个梦魇。

孤独是什么感觉?被人讨厌是什么感觉?

从江暮雨记事开始,他就感受过了。

爹的冷眼,娘的怨恨,兄弟姐妹的针锋相对,后院姨娘的冷嘲热讽。

“一个人待着也没什么不好。”江暮雨抱膝坐在床上,望着荧荧烛光,苍白的安慰自己,“至少不会听到那些讨厌的声音,更不用面对讨厌的人。”

“世子,世子。”

伶仃的江暮雨倦缩在孤冷的床上昏昏欲睡,他听到门外有人叫他,是奶娘的声音。他忙跑去开门,赤着脚,连锦袜也来不及穿,因为门外的那个人是整个家族唯一对他好的。

“世子,您看。”

奶娘手中拿着一件衣裳,是朱红色的锦衣,前襟绣着j-i,ng美的梅花暗纹,江暮雨一眼就看出那是上好的丝绸和金线,凭奶娘的月例银子根本买不起,怕是她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钱,连棺材本都搭了进去。

“奶娘,你这是……”江暮雨看惯了奇珍异宝,穿多了绫罗绸缎,此时此刻却好像山里野孩子似的惊喜交加,不敢伸手去接。

“世子,今日是霜降,是您的生辰啊!奴婢连夜赶制的生辰贺礼,您别嫌弃。这衣裳的颜色和面料都是奴婢j-i,ng挑细选的,奴婢见识短,但真心觉得世子穿红色的好看,又喜庆又鲜亮,世子穿它可漂亮了。”

奶娘明明是送礼的,却比收礼的人还要开心。

江暮雨问她为何要送这么贵重的礼,奶娘只是笑着说自己一时兴起,没什么特殊原因。

奶娘也是娘,江暮雨视她为亲娘,尽管她总是奴婢奴婢的自称,尽管她总是毕恭毕敬的唤少爷。

生病发热,奶娘可以不眠不休的照顾他三天,后来奶娘病倒了,江暮雨亦守在她的床边寸步不离。

在偌大的豪门相依为命,有奶娘关心他疼爱他,他很知足了。

后来,江家触怒皇威,被抄家被驱逐,盛世豪门衰败,父亲被发配充军,母亲忧郁而终,家徒四壁,树倒猢狲散。

兄弟姐妹各奔东西,家中奴仆尽数变卖。

江暮雨哭着抱紧奶娘不让她走,奶娘颤抖着手抹去他眼角的泪滴,哽咽的说:“世子爷,你得坚强,别怕别哭,奴婢会去看你的。”

奶娘终于还是被带走了,买下她的人是京中某个官宦人家,当年三番五次来江府讨好过,贿赂过,如今江家失势,他神气的不行,像对待流浪狗一般棍木奉相加曾经的天潢贵胄。

骨r_ou_分离,切肤之痛,六岁的江暮雨经历了抄家灭门和生离死别,他被带到了姑苏,住进了叔叔家。

祖父的子嗣并不兴旺,只有江暮雨的父亲和叔叔两个儿子,长子继承家业和爵位,分家之后,这个亲叔叔就离开了杭州,在姑苏定居,他开了间商铺维持生活,日子虽没有多富裕,但好歹衣食无忧。

在踏进家门的那一刻江暮雨就意识到了,他不受这个家庭欢迎。

叔叔尚且温柔和蔼,可是婶婶的眼神明显是厌恶,是高傲和不屑,她从头到脚像打量野狗一样将这个六岁孩子看了个遍,用她戴着宝石戒指的手指狠狠戳在江暮雨脸上,冷声冷调的说:“哟,这不是秦国公世子爷么?要不说话我还真认不出来,怎么穿的跟个叫花子似的?”

“夫人,你别这么说话。我大哥大嫂死的死走的走,家破人亡,暮雨也可怜。”叔叔的劝说在婶婶尖锐的嘲讽声中显得空虚无味。

“我说什么了吗?你不多关心关心自己的儿子,反倒对别家孩子那么上心!大哥风光的时候你有沾到光么?你有求于大哥的时候,他有把你当根葱么?现在落难了想起我们来了,抱歉,咱家是小民百姓,这寒屋漏舍的住不下龙血凤髓的世子爷。”

江暮雨好像一只被困在猛兽群里的绵羊,他只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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