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京都已经三个月了,却自始至终都没有赵启的消息。若是他活着,他一定会想方设法地联系他们,如今却是半点消息都没有,想来是凶多吉少了。虽说不愿相信,但“尽人事,听天命”,如今能做的她都已经做了,结果如何,只能听天由命了。
韩清将竺城的事情写成奏折,顺便请旨让景飒驻守陇西。
将奏折交给信使,看了看天色,觉得和双双一起去城里玩一会儿,然后寻个画舫,吃螃蟹喝黄酒赏明月,实在是个再好不过的决定,于是便向双双的营帐走去。
营帐里空无一人,所有的东西都被收拾得纤尘不染,好似从来没有人住过一般。床榻上放着一个白色信封,在空无一物的床榻上十分显眼。
韩清打开信封,熟悉狂傲的字迹跃于眼前,“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
简短的十二个字,却清晰地道明了意图。
他走了,毫无征兆地就不告而辞了。韩清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不知是因为双双离开了,还是因为他没有打招呼就离开了,就是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樱落掀开帘子走进来瞄了眼韩清手中的信,呢喃道:“怪不得昨天半夜三更地就将静静抱走了,原来是打算走了。”然后又盯了那几个字良久,感慨道:“不过像上官公子那样的人啊,也不会在哪个地方停留过久的吧!”
“唔,这几个字写得可真豪放,寓意也好,倒是符合上官公子的性格。”恣意狷狂,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樱落觉得人活成上官那样人生也就没有什么憾事了。
韩清却是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愣愣地看着那封信半晌,就直接塞到了樱落的手中,转身出了营帐。
西边传来吵吵嚷嚷的声音,韩清正欲派人去看看怎么回事,就有士兵禀告说营外有民女想要求见她。
韩清当了这么久的将军,在军营还没有被什么平民百姓求见过,一时兴起,便让那士兵将那女子带到主帐。
韩清看着跟在女子后面的景飒,她觉得她大概知道怎么回事了,八成是这姑娘对景飒的追求不胜其烦,所以来找她解决了。
“民女叶舒拜见将军。”女子朝着韩清行了个大礼,韩清也受的坦然,摆摆手,道:“叶姑娘,请坐。”
叶舒看到不远处披在毯子上的软垫,毫不扭捏地跪坐在上面,这性子倒是极符合陇西姑娘飒爽的性子。
女子的面色微黄,却染着健康的红润色,眼睛炯炯有神,清澈明亮,她好像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样明亮的眼睛了,顿时对她充满了好感。
头发梳得十分齐整,显然是为了见她特意打扮的,一身粗布衣裳穿的有些旧了,洗得十分干净,已经看不出本来颜色。
“姑娘有什么事情就直说吧!”韩清一向也是个有话直说的性子,所以连寒暄都没有,自己看门见山。
叶舒有些局促地看了看景飒,显然是不想他守在这里,韩清看了一眼景飒,见他眼神恳切,在心中对叶舒默念一句对不起,说道:“既然事情是和许统领有关,他留在这里事情会比较容易处理吧!”毕竟和叶舒相比,她和景飒的交情比较深吧!
景飒听韩清这么一说,嘴角一咧,兴高采烈地坐在了叶舒旁边,叶舒无奈地瞪了他一眼,却只能听之任之了,所以直接忽视了景飒的存在,讲起了自己的事情。
和韩清想的一样,就是人家姑娘不待见景飒,嫌他烦人,所以来告状了。
那日午时,一辆马车在街道上疾驰而行,马匹不受控制的狂奔,街上的百姓纷纷躲让,路上有一个孩子来不及躲开,看着飞奔过来的马车愣愣地忘记了哭泣。
众人无不为这个孩子捏了口气,突然白光一闪,孩子被人揽在怀里,一把杀猪刀直直砍入那匹疯马的脖颈,鲜血如柱。
众人都为这孩子的获救松了口气,也不由赞叹这位姑娘的身手敏捷,车上的马夫跑下来对女子不停的感谢,这匹马突然就发狂了,若不是这位姑娘,不知要害了多少条人命。
孩子的母亲找到孩子又是一阵感谢,女子对周围人腼腆地笑笑,然后直接遁走了。
楼上的景飒别有意味地望着女子的离开的背影,放下手中的茶杯,向旁边的小二打听道:“你可知道刚刚救下孩子的那位姑娘是何人?”
城门刚开,就涌进了许许多多的小贩,没一会儿,城东的集市就热闹起来,人山人海,叫卖声络绎不绝,满满的货摊从街头摆到巷尾,弥漫着食物的清香。
街头走进一个白衣飘然的翩翩浊世公子,长身玉立,风姿清雅,一双桃花眼微眯端是fēng_liú,如清风拂面,带着雨后泥土的清香,嘴角含笑,手持摇扇,举手投足间都透着天潢贵胄的雅致。
周身清贵的气质与这集市格格不入,不由引得周围人的频频侧目,都在感叹是哪家的贵公子居然屈尊降贵来到他们这种小地方。
这位满面春风的贵公子不才正是景飒。
他闲庭信步地在集市中漫步,对百姓们的目光一笑而过,丝毫不放在心上,最后在一个肉铺旁停下。这个肉铺的生意很好,此时已经排了很多人,卖肉的姑娘热情地和熟客打着招呼,“大婶,还是半斤猪肉啊!不要肥肉都是精肉的。”
那妇人笑呵呵地应了,“叶家丫头记性真好。”然后将钱递给了那个姑娘。
姑娘和每个人都能聊上几句,十分热情,刀法利落,算账也快,所以排队的人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