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里斯站在火车站,身后是略带y-in霾的纽约天空,埃里斯沉沉地呼出一口气。
“纽约,或许再也不见。”
搀扶着里查特,埃里斯的一只脚已经迈上了火车,维克多和巴斯尔夫妇站在一块为他们送行。
埃里斯略有些失望,终究还是没有看到道林·格雷。
但就在埃里斯整个人迈进车厢以后,一个很熟悉的声音大喊着传进了他的耳朵里。
“嘿!等等我!”
竟然是道林·格雷提着一个看起来就很重的大行李箱跑了过来,看起来满头大汗。
火车马上就要开了,道林·格雷冲进了车厢里,迅速站定。
“维克多,格雷家就拜托你了!”
道林·格雷挥了挥手,笑得开朗又没心没肺,依稀还是那个自卑怯懦的少年,但当年的美少年在找回了自信之后,变得更加璀璨夺目。
埃里斯沉默半晌,道林·格雷不禁在他的面前挥了挥手:“我们得去座位坐着了,列车就快开了。”
埃里斯翕动着嘴唇:“……你怎么过来了?”
“没什么,我只是觉得城里太复杂,还是乡下更加适合我?”道林·格雷耸耸肩,“你看,我连巴斯尔给我画的肖像都带来了,我是打算长住。”
“你怎么就确定我们是不回去了?”埃里斯反问。
“看你的反应就猜到了,我比你想的聪明。”道林·格雷笑道,“你不知道,刚开始或许我享受被人用火热的目光看着,那样使我觉得,自己就是世界唯一的光……但是渐渐的,我察觉到那些人眼中的不怀好意……那种想要将我的衣服全部扒掉,浑身赤/裸地暴露的感觉,真的使我……厌恶?所以我索性越来越少外出。”
火车要开动了,埃里斯扶着里查特到了卧铺,让病弱的叔叔在上面歇息,然后就发现道林·格雷的座位离他们也就两个车厢,并不远。
列车员检查完票据后,埃里斯就和道林·格雷站在了自己订的卧铺的门前。
“真是难以置信,你是打算在椅子上坐到明天下午吗?”埃里斯忍不住吸了口气,“我觉得你会腰酸背痛得一天下不了床。”
“没办法,订车票已经来不及了。”道林·格雷说,“我从管家那里打听到你要去的地方,就马上赶过来了。”
“为什么?确定要长住了?”埃里斯皱着眉说。
“是啊。”道林·格雷坦荡地说,“纽约那里偶尔去旅行就好了,其实我并不喜欢我现在住的地方,那会让我想起以前糟糕的回忆……”
“我的母亲在我出生不久就去世了,我的外公认为那是我的错,在我小的时候,经常被关在小阁楼上……我身上的伤痕就是在那个时候产生的……”
听完道林·格雷的话,埃里斯不禁轻“咦”了一下:“可是我记得你身上并没有什么伤痕?是的,我确定我没有看错。”
道林·格雷不敢置信地道:“不可能的,一定是你看错了,那些交错的疤痕陪伴了我长达十年的时间!”
“真的没有!”埃里斯摇摇头,“等到达目的地后,那里应该有镜子,到时候你就会相信我说的话了。”
“我没有不相信你……”
埃里斯罕见地轻笑:“你只是不敢置信而已。放心,看你都追到这里了,我也就不多说什么了。”
这下子,他是真的认可了道林·格雷,将他当成了自己的朋友。
经历了繁华的洗礼,但依旧保持着少年的纯洁的道林·格雷,不得不说,不论是什么人看到他,都会产生一种怜惜的情感吧。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就三十万了……抱歉啊,今天吃喝玩乐了一天,到家后马上开始码字orz于是就晚了
☆、道林格雷的肖像六
所谓的乡下的农场啊,那就是一个十分偏僻又宽敞的地方,如果要去采购生活的话,估计得开上半天的车才行,邻居什么的当然也是没有啦。
农场里种着玉米小麦等作物,牛羊什么的也都有,但实际上人住的房子却不大,将储存粮食的粮仓和关放牛羊等房子去掉,也就一幢并不宽敞的乡野小筑而已,两层楼,不过胜在结实和温馨。
进屋后,发现里面收拾的十分干净,窗户旁挂着香草等物,一张陈旧却结实的木桌子旁立着三张崭新的木椅子以及一张旧椅子。
“之前一直有一个年轻的农场小伙子打理这儿的,想来他去采购了。”里查特笑道,“我偶尔会过来这里,他叫菲利普,是个帅气又勤奋的小伙子,想来你们一定会喜欢他的,他今年二十岁,比你们都大些。”
里查特有一个老房间,就在一楼,恰巧现在他的身体并不好,上下楼梯不方便,也就住在自己的老房间里。
二楼有四个房间,再上面是一个阁楼,其中一个房间上挂着一个木牌子:菲利普,想来这就是那个青年的房间。
埃里斯选了和菲利普相邻的房间,而道林·格雷就住在埃里斯的对面。
“这地方估计没你以前的地方宽敞。”埃里斯说,“如果住的不好的话一定要说。”
道林·格雷去摆手表示:“没关系,比我以前住的地方要温馨……虽然那里也是乡下,但那里的人大多都很冷漠,看不起我。还不如就这么一个小小的房子,没有多余的人,安逸。”
“那就好。”埃里斯拧开门把手,走到自己的房间里,发现里面很干净,一张铺着淡蓝色棉被的床铺,落在床对面的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