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不见,萝丝·布克特变化很大。
过去的她,总是穿着丝绸的或是缀着宝石或是绣着金线的华丽长裙;秀丽浓密的红发要么盘成复杂的发髻,要么插着玳瑁的发梳或嵌宝石的发夹;她谈吐文雅、仪态优美,良好的血统和历史悠久的姓氏赋予她高贵矜持的气质。尽管她不分贵贱,对待任何人都一样和气大方,到但谁看见她都会立刻意识到——这是一位漂亮和气的贵族小姐!
绝不是令人错认为高级交际花或某人情妇什么的。
时隔数年,斯文的贵族小姐在公众场合可以哈哈大笑,挽着未婚夫的胳膊冲别的男人抛媚眼。及腰的长发不见了,参差不齐的只到耳朵下一点点。首饰只有左手中指的一枚戒指,纯金的,爆发户亲睐的款式和分量。
美貌依旧!
“史蒂夫!萝丝!”杰克惊喜的与两人拥抱。“上帝啊,能见到你们真叫人高兴!”
萝丝俏皮的搭着杰克的肩膀:“是啊,刚才叫你的时候我可真怕是叫错人。亲爱的杰克,你什么时候来的巴黎?来做什么?”
史蒂夫含笑看着杰克和萝丝寒暄。他穿着一件过大的大衣,裤子边缘有些磨损。萝丝的裙子也是便宜货。可以看出他-